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2007年新竹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姦屍、煮屍案!26歲的電纜工人楊忠平追求住在同棟公寓的35歲任姓貌美少婦未果,楊男卻因缺錢花用下,而潛入任婦住處行竊,還企圖強姦睡夢中的任婦,任婦驚醒反抗,楊男憤而將她勒斃,再將屍體揹回自己住處,變態的楊男竟兩度姦屍,事後楊男一度想分屍,因難以切割還將屍體左手掌放進滾水中測試,最後因嫌麻煩而作罷,打算直接棄屍,鄰居在找不到任婦行蹤,發現楊男可疑,報警將其逮捕。
▲嫌犯楊忠平殺害任姓少婦後還2度姦屍,甚至對屍體連割數刀企圖分屍。(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警方調查,死者是離婚的單親媽媽,有一名讀國中的女兒,任婦身材纖細嬌小、樣貌娟秀,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輕,平日替房東當會計;任婦拿租賃契約找剛搬進公寓的楊嫌簽約時,就感覺到楊嫌對她不懷好意,楊嫌對她瘋狂糾纏追求,甚至還一度謊稱自己是竹科工程師自抬身價,但任婦對他並無好感,婉拒追求,但楊嫌仍每天至少打兩通電話騷擾,任婦曾告知弟弟、房東這個狀況,弟弟還勸她要特別小心,沒想到依然發生悲劇。
事發當天,死者女兒發現媽媽房間凌亂,媽媽則不見蹤影,發覺有異後告知房東,房東想起死者曾向他說過楊嫌曾對她性騷擾,且死者房間抽屜內擺放所有房客的租賃契約書中還少了楊嫌的那一份,遂直覺楊嫌可疑而直接到楊嫌住處找死者,楊嫌一開始還不願開門,最後在眾人強力要求下才開門,這才驚見任婦陳屍在楊嫌的房間,揭開這起殘忍虐殺案件。
兇嫌楊男(高雄人)在竹科擔任埋設電纜工人,因租屋簽約認識住在4樓的鄰居任姓少婦,因缺錢花用,心想任婦代收房租應該會有現金,楊嫌遂於2007年8月22日凌晨2時許,利用鋁梯從任婦住處氣窗侵入屋內行竊,楊嫌不滿僅搜括到1千元現金,於是持屋內水果刀逼問熟睡中的任婦,任婦驚醒後一度與楊嫌虛與委蛇,任婦向楊嫌表示要喝水時試圖逃跑,楊嫌就將她活活掐死,隨後還屍體揹回5樓住處,楊嫌返家後竟覬覦任婦美色企圖姦屍,卻發現屍體脫糞,還先清洗過屍體再兩度姦屍。
檢警勘驗發現,死者頸部有勒痕,瞳孔放大、眼球突出、鼻孔流血,還有脫糞現象,為窒息死亡,另外在死者兩手臂上有刀割傷口,左手掌、手腕更有被熱水燙傷脫皮的痕跡,下體內還有男性精液,研判死者是遭兇手勒斃後姦屍,兇手曾清洗屍體,並意圖分屍或凌虐屍體洩憤,手段殘暴變態。
楊嫌供稱是因為「很想和她親近」,才會痛下毒手,並在犯案前2天曾吸膠,聲稱「是要確認她是不是真的死了,所以用水果刀劃她手臂,刺她手臂,看她沒反應了,才把她揹到樓上我自己房間。」楊嫌表示,他見任婦死後就將她揹回5樓自己的房間,因死者鼻子出血、脫糞,就先將死者抱到浴室清洗,隨後放在床上,用水果刀割開其衣褲,第1次對死者性侵,完事後又幫死者沖洗了1次,接著企圖分屍,拿水果刀連續切割、戳刺死者手肘等處都無法切斷,心想屍體煮熟後應該會比較容易肢解,於是煮開了開水,將她的左手掌放進滾燙的開水中測試,接著又第2次性侵害死者。楊嫌坦承,後來嫌分屍太麻煩,改拉下窗簾布包裹屍體,置放在陽台,準備晚上再找機會帶至青草湖附近的山區棄屍掩埋,未料東窗事發遭到逮捕。
檢察官雖求處楊嫌死刑,但歷審法官考量楊嫌是臨時起意殺人,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事後已向被害人女兒道歉,於是以他犯後態度良好為由,僅判他無期徒刑,檢方雖上訴,但最高法院仍判楊嫌無期徒刑定讞;至於姦屍、烹屍部分,一審楊嫌被依污辱、損害屍體等罪各判2年6月徒,由於楊嫌和檢方均未上訴,一審判決便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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